滑县中医院开展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专题培训
发布时间:
2018-10-29
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于2018年6月20日经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,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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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,加强临床医疗风险的防控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10月24日下午,滑县中医院组织开展了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专题培训。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医务人员代表参加了培训,安全科科长谢赞英主持培训。
培训会上,谢赞英科长从总则、医疗纠纷预防、医疗纠纷处理以及法律责任四个章节对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逐条进行了细致分析和解读,尤其是强调了条例中有所变化的重点内容。比如,《条例》中将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到立法层面,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,尤其是对于保障患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方面,对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、方法、告知的对象等,做了详细的规定,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。而且《条例》取消了主客观病历的分类,首次明确规定了患者有权查阅、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权利,由此,今后医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就更加严格规范化。
通过本次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专题培训,医务人员对新颁布的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,对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,有助于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与提升医疗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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